经各教研组民主推荐,根据拟推荐为自治区级优秀教师三位同志近三年来的考核成绩,经10年11月9日下午,校行政会讨论,10年11月10日学校行政领导无记名投票(王东君同志未参加上述两次行政会),决定上报陈艳同志为自治区优秀教师推荐人选。
行政领导投票结果:
陈 艳:6票 刘明辉:2票 魏月英:1票
特此公示!
红寺堡中学
2010年11月10日